当前位置:首页>新闻中心>通知公告

新闻中心

 通知公告

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创新工程科研团队首席科学家和执行首席遴选公告

来源:科技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4-11-20 点击数:

为进一步规范科技创新工程科研团队管理,加强首席科学家接续机制落实,不断优化研究所人才队伍结构,根据《关于进一步规范首席科学家接续机制的通知》(农科科创函〔2024〕28号)要求,拟开展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遴选与执行首席选拔工作,现将相关事宜公布如下。

一、遴选岗位

(一)团队首席

    都市农业发展战略与规划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

    西南作物营养代谢与特色基因资源挖掘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

    都市农业大数据与智能管控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

(二)团队执行首席

    智能园艺装备创新团队执行首席

    食用菌工厂化栽培创新团队执行首席

    都市观赏植物栽培生理与应用创新团队执行首席

二、首席科学家任职条件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岗位管理办法(试行)》《关于开展科技创新工程2015年试点研究所申报的通知》(农科院办〔2014〕202号),创新工程团队首席基本任职条件如下。

1.首席基本任职标准

(1)具有正高级职称,身体健康,年龄在53周岁以下;

(2)具备下列条件之一:

①两院院士;

②国家“千人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和领军人才;

③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

④农业科研杰出人才、长江学者;

⑤ “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

⑥国家科学技术奖励第一完成人;

⑦国家重大重点项目第一主持人(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项目主持人、科技支撑项目主持人、863项目主持人、863主题专家组专家、973首席科学家、转基因专项重大课题主持人、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重大项目主持人、产业体系首席科学家、行业公益项目主持人等);

⑧其他经研究所推荐、院批准的,在本研究领域取得显著成绩、具有重大影响的专家。

2.优秀青年首席任职标准

为加强农业科研领军人才培养,适当放宽青年人才作为团队首席的条件,优先支持科研能力突出、有带领团队开展相应工作能力的45岁以下的青年优秀人才作为团队首席。45岁以下首席须同时满足下列条件的第①、②、③条或第①、②、④条。

①年龄在45周岁以下,身体健康。

②具有正高级专业技术职务或在海外获得副教授及以上专业技术职务,发展潜力较大。

③主持国家级项目(课题),或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一等奖2-7名,二等奖2-5名)、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一等奖前5名,二等奖前3名,三等奖第1名),或至少以第一作者/通讯作者身份在本领域核心期刊上发表3篇以上高水平学术论文。

④“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创新人才推进计划”科技创新领军人才、国家自然科学基金优秀青年基金获得者、“青年英才计划”院级入选者。

3.特色学科首席任职标准

在一些特色学科领域,重点考虑科研能力突出、有带领团队开展相应工作能力,在本专业领域有特殊贡献和影响力的首席专家,需符合以下条件之一:

①获重要成果奖励。国家级科学技术奖励主要完成人(一等奖第2、3名,二等奖第2名)或省部级科学技术奖励一等奖第1完成人。

②主持软科学等重点项目。主持国家科技计划中软科学研究重大项目,或世界银行等国际组织的重大项目。

③刚引进的人才。对近2-3年内刚从国外或国内引进、具较大发展潜力的人才,与人才引进政策配套,予以特殊考虑。

④国家重点实验室主任和副主任。

⑤入选省级人才工程的第一层次人才。

三、执行首席基本任职条件

执行首席科学家应具备高级职称,具有较高的学术水平、较强的组织管理能力和发展潜力。

四、报名方式及时间安排

请下载附件填写相应的岗位申报表,并附相关佐证材料,于11月24日(星期日)下午17:00前打包发送至邮箱nascky@caas.cn(邮件标题:团队首席(执行首席)+团队名称)。

五、聘用程序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科技创新工程岗位管理办法(试行)》相关要求,首席科学家聘用程序如下,执行首席参照首席科学家岗位聘用程序执行:

1.岗位发布。研究所根据科研团队首席科学家和执行首席岗位需求,公开发布招聘信息。

2.申请报名。应聘人员按照招聘条件要求,申请相应岗位。科技管理处会同相关部门对应聘人员的资格条件进行审查。

3.答辩评审。组织对应聘人员进行现场答辩评审。针对首席科学家申请者,评判其是否具备担任首席科学家的学术水平和管理能力,及其研究领域与科研团队研究方向的相关性、其科研计划的科学性,择优推荐首席科学家拟聘人选。针对执行首席申请者,评判现任岗位履职情况(近年来工作实绩)、对岗位的认识、自身优势、能力水平、工作打算等。考核小组对申报人进行测评打分。

4.上会审议。研究所按照“三重一大”议事程序审议拟聘人选,确定各岗位人选。

5.所内公示。对拟聘首席科学家和执行首席人选进行5个工作日的公示。公示无异议后报院审批备案。

6.审批备案。(1)将拟聘首席报院审批,院科技管理局审核拟聘首席科学家任职条件和招聘程序,经局务会审议后,报分管院领导审批,特殊情况提请院常务会议审议;分管院领导签批或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后,以正式文件批复研究所。(2)将执行首席人员名单上报院科技局备案。

7.签订合同。研究所与首席科学家、执行首席签订聘用合同。

六、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联系人:黄兰

电话:028-80203182

邮箱:nascky@caas.cn


  • 附件:1.都市所创新团队首席科学家岗位申报表
  • 附件:2.都市所创新团队执行首席岗位申报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