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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来源:科技管理处 发布时间:2023-03-31 点击数:

研究生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招生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为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以下简称“都市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科院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

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党的教育方针,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工作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组织管理

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考核标准

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提升招生质量。

二、组织管理

为保证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工作的顺利进行,本单位成立招生工作领导组、监督组,负责制定本单位复试工作方案,全面指导和监督本所复试工作。本单位成立复试小组,每个小组不少于5人,在本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组织实施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

总体时间安排为:3月31日挂网公布“复试录取办法”,4月6日-7日完成一志愿考生复试工作。4月20日前完成调剂志愿的复试工作。

(二)复试方式

都市所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采取现场复试方式。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方式为现场笔试。复试地点为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蜡梓东街36号都市农业楼内。具体通知将通过邮件和短信的方式发给相关考生。

(三)复试分数线、复试比例、复试名单

复试分数线,按照本单位确定的复试线(附件1)执行。复试比例,不低于1:1.2,以确保差额复试方式规范有效。

复试名单,对达到本单位复试线的考生,在同学科专业或相近学科专业范围内,按初试总成绩进行排名,确定参加复试的考生名单。相同一级学科的不同专业或同一专业的不同方向,如采用不同的考试科目,应当分列招生计划并分别择优排队确定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都市所不接受破格复试申请。

(四)复试程序

复试工作按以下两个阶段进行。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批次进行。

1. 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复试前,考生根据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电子版(扫描件或照片),按顺序合并为一个PDF文件(命名格式:姓名+资格审查材料)发送到邮箱dssyjs@caas.cn,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

: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纸质材料须正反面在一张A4纸上);③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④考生自述(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复印件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⑦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⑧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报考登记表》。资格审查合格者方能参加复试。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的复印件。

复试报到时核查所有材料原件,并收取整套材料,如材料不全者,须在复试结束后、拟录取名单公示前将以上材料的纸质原件或复印件寄送至本单位,否则取消拟录取资格。入学后3个月内,研究生院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复查。复查不合格的,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1. 复试考核

(1)现场复试

复试内容包括专业课笔试(含专业课和专业外语,占复试成绩的5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20%)三部分。

①专业课笔试:考试时间为120分钟,满分为100分。笔试科目由都市所自行确定,并至少提前五天通知考生,以便考生提前做好准备。笔试工作管理要求参照《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自命题工作管理办法》(农科研生〔2019〕127号)执行。

②综合面试:每个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满分为100分。重点考核以下几方面内容: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③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每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不少于10分钟,满分为100分。

(2)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复试成绩=专业课笔试(专业基础知识测试)成绩×50%+综合面试成绩×3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成绩×20%。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60%+复试成绩×40%。

(3)加分政策

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赴外汉语教师志愿者”等项目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高校学生应征入伍服现役退役,达到报考条件后,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考生,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纳入“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招录的,不再享受退役大学生士兵初试加分政策。

参加“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项目服务期满、考核称职以上的考生,3年内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的,初试总分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加分项目不累计,同时满足两项以上加分条件的考生按最高项加分。

四、调剂工作

(一)调剂专业

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考生须经“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都市所按规定进行筛选。拟复试人员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由都市所通知考生。

都市所拟调剂专业:095131农艺与种业;095132资源利用与植物保护。最终调剂政策、需求专业以及调剂申请须以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以及我所2023年发布的相关通知公告为准。

(二)申请条件

一志愿复试结束后,未满招生计划的专业在满足教育部规定的调剂基本条件的前提下,可按《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调剂工作办法》规定进行调剂。

1.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

2.初试成绩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符合我所确定的复试线;

3.调入专业与第一志愿报考专业相同或相近,应在同一学科门类范围内(专业代码前2位须相同,可授不同学科门类学位的专业可跨门类在对应专业所属一级学科范围内进行调剂);

4.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其中初试全国统一命题科目应与调入专业全国统一命题科目相同(考生初试统考科目涵盖调入专业所有统考科目的,视为相同)。在全国统一命题科目中,英语一、英语二可视为相同,数学一、数学二、数学三、数学(农)和经济类综合能力可视为相同,数学(农)和化学(农)可视为相同;

5.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考生不得调剂到该计划以外录取,未报考的不得调剂入该计划录取。

6.教育部调剂政策中规定的其它条件及要求。

五、拟录取名单确定

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并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应不少于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拟录取名单原则上不得修改。如需变动,须对变动部分做出说明,报研究生院审定后,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公示结束后,都市所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3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10个工作日。

六、体检

考生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体检要求参照教育部、原卫生部、中国残联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要求,按照《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相关规定。采取由考生单独体检(所在地二甲以上医院)、单独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不再集中组织进行。

七、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都市所按有关规定对本单位复试过程和拟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都市所招生监督工作组、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通过复试现场巡查或远程平台检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监督邮箱:nascky@caas.cn

(三)实行信息公布制度。都市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工作办法、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应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都市所应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咨询和投诉申诉。本单位招生监督电话028-80203196。

学科门类/学位类别

思想政治理论

外语

业务课1

业务课2

总分

学术学位

工学照顾学科(0828农业工程)

35

35

53

53

300

专业学位

农业类专业学位(0951农业,0952兽医)

33

33

50

50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