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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通知
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2025年博士研究生“申请-考核制”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博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专门人才的重要途径,关系国家发展大计,关系考生切身利益,关系社会公平公正。为做好都市农业研究所(以下简称:都市所)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科院等有关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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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部署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招生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招生考核标准,坚持科学有效,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复核安排
(一)时间
04月28日09:00-17:30(星期一)如有变化另行通知。
1.身份核验:09:00-09:30;
2.笔试:09:30-11:30;
3.面试:14:30-17:30。
(二)地点
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蜡梓东街36号。
三、招生程序及要求
2025年博士研究生学科复核工作全部采用线下考核方式进行。复核工作分笔试和面试两个阶段进行。在统一规定的时间进行,面试逐一进行。
1.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须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5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https://gs.caas.cn/zsgz/bszs/8d8ab839964841ab98a5fb72b5cd57ad.htm要求顺序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扫描件等通过寄送方式提交给我所审核。
2.复核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复核考场。除个人证件、考试文具等必备用品,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复核期间应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笔试复核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3.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考生需用黑色签字笔作答,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笔试成绩的60%,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和专业英语考核(占笔试成绩的40%,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中途不得离场。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须立刻停笔。
4.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陈述:占面试成绩的4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可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2)综合素质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学术学位重点考核申请人学术创新潜力与理论深度,专业学位重点考核申请人运用专业知识解决实际问题能力和实践应用能力。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对申请人的综合素质考核可以与申请人的研究工作陈述一并进行。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类别
学科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按报考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是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必须严格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认真做好考核工作,考核的主要内容包括考生的政治态度、思想表现、学习(工作)态度、道德品质、科学精神、诚实守信、遵纪守法等方面。对于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拟录取
研究所根据考生复核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并按规定在本单位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二)预录取
公示结束后,我所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
五、复核名单
见附件,学科初选通过的
考生请务必于2025年4月22日前加入QQ群(663129041)。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预录取名单后进行。考生体检工作采取考生自行体检并及时寄送体检表方式进行。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应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为避免漏项,请统一使用附件的体检表。
七、监督方式
研究生院设有招生督查小组,对都市所博士招生全过程进行程序督查,接受考生投诉。都市所招生工作监督组负责对本所的招生工作全环节监督,接受考生投诉。申请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直接向都市所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意者,可以向都市所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提出。
本单位考生咨询电话:028-80203182
本单位纪委监察举报电话:028-89116088
研究生院:010-82106766
八、研究所地址及联系方式
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蜡梓东街36号
联系人:赖老师 028-80203182
邮箱:dssyjs@caas.cn
本办法由科技管理处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