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在加强基础研究座谈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落实我院“人才队伍建设年”工作要求,深入实施“青10条”人才政策,拟于6月17日开展“都市农科新星”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人员范围
2023年1月1日起入职,从事专业技术工作的正式职工,须同时满足以下条件:具有博士学位,35周岁以下(1990年1月1日之后出生),取得博士学位或博士后出站不满三年(计算时间截至2025年12月31日)。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因违规违纪受到处分尚在影响期内;违反科研诚信、学术道德规范;存在有悖科学家精神或新时代人才称号行为。
二、时间节点
(一)提交申报材料
6月14日18:00前,申报人将申报材料经团队首席及相关部门审核签字后报送至党办人事处,逾期未提交者不予受理。
(二)提交PPT报告
6月16日12:00前,申报人将PPT提交至邮箱dssrs@caas.cn,逾期未提交者不予受理。
(三)召开评审会议
6月17日9:00,召开遴选评审会议。
三、材料要求
有意申报的科研人员请到在研究所政务工作群下载申报材料或联系党办人事处拷贝。
四、联系方式
联系电话:028-60669279、18583260511
联系人:李金艳
电子邮箱:dssrs@caas.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