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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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方案

为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根据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关于做好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的通知》(农科研生〔2026〕26号)相关要求,结合我所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原则

(一)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部署要求,确保工作安全平稳。

(二)严格招生录取组织管理,做到政策透明、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三)严格招生考核标准,服务战略需求,做到全面衡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进一步突出拔尖创新人才选拔,确保招生质量。

二、组织保障

研究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招生监督组和学科考核组,保障招生实施方案执行;研究生院负责全程监督和统筹管理。

三、考核程序及要求

(一)学科初选

学科考核组根据研究所制定的学科初选标准细则,审议申请材料并征求报考导师意见,综合考虑申请人的学习成绩、参与各类研究实践情况、硕士学位论文、发表文章及获奖等方面,给出百分制成绩(成绩60分以下不予通过)。按照材料审核成绩,择优确定进入复核申请人名单,并报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组审核。拟进入学科复核的申请人名单在研究所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

(二)学科复核

2026年博士研究生学科复核工作全部采用线下考核方式进行。

学科复核包括笔试和面试两部分,主要考察申请者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经历、专业素质、操作技能、外语水平、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心理素质等。复核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

复核内容包括:

1.申请人提交纸质材料

通过学科初选的考生在参加学科复核前,须按照《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博士研究生招生章程》要求将所有纸质材料、证书复印件等通过寄送方式提交给我所审核。须提交纸质申请材料包括:

(1)通过网报系统打印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报考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登记表》,按要求加盖相关部门公章。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的申请人须提交《2026年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并加盖生源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民族教育主管部门公章,在职研究生须加盖其工作单位公章。

(2)硕士成绩单(须加盖研究生成绩管理部门或人事部门公章)。

(3)两名所申请学科专业领域内副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称)及以上职称的专家出具的推荐书(须加盖专家所在单位人事部门公章,推荐书格式请在我院博士生报名系统中下载)。

(4)申请人有效身份证复印件。

(5)攻读博士学位期间个人研修计划(3000-5000字)。

(6)往届硕士生提交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应届硕士生提交所在单位研究生管理部门出具的在读证明(本院应届硕士生可提交学生证原件及内容页复印件),国(境)外获得学位申请人需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学历学位认证书及复印件。

(7)硕士学位论文摘要及目录。

(8)获奖证书、发表论文、获得专利及其他原创性研究成果的证明材料复印件。

(9)外语水平能力证书及复印件。

(10)其他可以证明申请人学术能力或外语能力的补充材料。

2.复核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复核考场,应携带身份证原件、学历证书与学位证书原件(往届硕士生)供查验,同时应提交本人签字的《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年博士生招生学科复核诚信承诺书》(见附件)。除个人证件、考试文具等必备用品,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以及涂改液、修正带等物品进入考场。笔试复核期间应保持人与人之间间隔大于1米。笔试复核结束后,考生要按监考员的指令有序离场,不得拥挤。

3.笔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笔试为全程闭卷考试,考生需用黑色签字笔作答,满分100分。考试内容包括学科专业知识与研究动态掌握能力考核(占笔试成绩的60%,考核时间不少于90分钟)和专业英语考核(占笔试成绩的40%,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主要考核申请人对学科宏观专业知识、研究动态和研究方法等的掌握能力和专业英文文献的阅读理解能力。考生在考试结束前不得交卷,中途不得离场。考官宣布考试结束时,考生须立刻停笔。

4.面试部分(占考核总成绩的50%)

(1)研究工作陈述:占面试成绩的40%。申请人对已完成或正在进行的科研工作进行陈述(可采用PPT形式),每位申请人20分钟,其中陈述10分钟,回答问题1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复试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2)综合素质考核:占面试成绩的40%。重点考核申请人学术创新潜力与理论深度。在此基础上,对申请人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科背景、科研素养、思维能力、创新能力、培养潜质和心理素质等进行综合考核。考核采用问答方式。对每位申请人的考核时间不少于3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学科考核组成员对每位申请人进行独立评分。

(3)英语口语与听力测试:占面试成绩的20%,每位考生测试时间一般应不少于5分钟。

面试成绩满分100分,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四、录取工作

复试考核组依据申请人的复核总成绩,按报考专业及报考导师,由高分到低分进行排名并确定拟录取名单。学科复核成绩以百分制计算,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一)拟录取

拟录取名单经研究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确定,报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审核通过后在本单位网站(https://iua.caas.cn/)公示3日。未经公示的考生,一律不得录取。研究所在公示拟录取名单时需同时公示笔试面试成绩及复核总成绩。

(二)预录取

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及拟录取考生材料上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招生办公室对拟录取名单和材料进行再次审查。经研究生院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及相关会议决策程序,最终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级博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公示7日。

五、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后进行。体检方式为考生自行体检,并将体检结果提交至研究所。体检医院为二甲以上医院,体检标准按照《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六、监督与复议

研究生院招生督查小组会同教育教学督导委员会、各培养单位监督组,通过现场、远程视频或录像巡查、抽查等方式对本所的招生工作全环节监督,接受考生投诉。申请人对考核结果有异议者,可直接向都市所提出申诉,对申诉结果不满意者,可向都市所纪检部门和研究生院提出。

本单位考生咨询电话:028-60667337

本单位纪委监察举报电话:028-60669269

研究生院投诉电话:010-82106766

七、其他事项

凡在报考过程中隐瞒重要信息或以往学术活动中存在学术不端行为或通过弄虚作假取得学科考核及录取资格、偷录或泄露考核音频视频、通过各种手段作弊或帮助他人作弊的考生,一经查实,一律不予录取;已经录取的,取消录取资格。

本方案中如有内容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相冲突,按上级教育主管部门最新政策执行。

八、联系方式

通讯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蜡梓东街36号

联系电话:028-60667337

电子邮箱:dssyjs@caas.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