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通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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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

为做好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以下简称“都市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及录取工作,根据教育部、北京市和中国农科院等有关规定,结合我所实际,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一、工作原则

(一)提高政治站位,确保安全平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教育、科技、人才和“三农”的重要论述精神,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和二十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全国教育大会精神,严格落实教育部、北京市、中国农科院相关工作要求,服务战略需求、加强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复试录取各项工作公平、公正、科学。

(二)坚持综合评价,提高招生质量。坚持德智体美劳全面衡量,以德为先,把考生思想品德考核作为复试的重要内容和录取的重要依据。以提高选拔质量为核心,进一步改进和完善复试考核评价机制,积极推进学术学位与专业学位分类选拔,进一步提高复试的科学性和有效性。

(三)坚持严格管理,确保公平公正。做到政策透明、管理严格、流程规范、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确保公平公正。

(四)坚持以人为本,优化考生服务。加强信息公开,确保咨询畅通,强化人性化安排和个性化关怀,做实做细考生复试管理和服务。

二、责任分工

都市所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复试突发事件应急管理领导小组),组长由所长担任,副组长由分管研究生教育的副所长担任,成员由都市所研究生教育管理部门负责人组成,负责制定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方案,组织实施研究所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成立监督组,组长由纪委书记担任,成员由本年度无招生计划的导师代表、纪委委员组成,不少于3人,负责全面监督本单位硕士复试录取工作;成立复试小组成员由本学科导师组成,不少于5人,包括至少1名外语口语较好的专家,负责研究所硕士复试工作。

三、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复试时间:3月24日(星期二)

复试地点: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蜡梓东街36号)

(二)复试分数线

复试分数线,按照国家一区复试线执行。报考“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各学科专业复试总分要求不少于240分。“少民计划”单科分数要求不限;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单科分数要求为30分(满分=100分)、45分(满分>100分)。

专业

总分

单科(满分=100)

单科

(满分>100)

082803 农业生物环境与能源工程

251

33

50

095131农艺与种业

240

33

50

095136农业工程与信息技术

240

33

50

报考“少数名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和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考生的各学科专业复试总分要求不少于240分。

(三)复试方式及基本要求

1.复试方式

都市所2026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采用现场考核方式进行,含专业基础知识测试、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等环节。

2.基本要求

考生应按要求提前30分钟到达复试考场。除口罩、证件外,不得携带任何纸质材料(如书刊、报纸、稿纸、图片资料等)、具有通讯或录音录像功能的工具(如手机、照相设备、扫描设备、智能设备等),或者有存储、编程、查询功能的电子用品进入考场。复试期间将全过程录音录像。

(四)复试基本程序

根据本所实际情况,我所复试工作按以下两个阶段进行。先完成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及拟录取工作,再根据实际需求进行调剂工作。

1.考生身份确认及复试资格审查

根据教育部要求,复试前,考生根据研究所要求提交以下材料,都市所进行复试资格审查和身份确认:①准考证;②有效身份证件(纸质材料须正反面复印于一张A4纸上);③毕业证书及其学历核验结果(往届生)或学生证及其学籍核验结果(应届生);④考生个人简历及自述(附件2,自行打印填写并签字);⑤大学期间成绩单(须加盖学校教务部门或人事档案单位公章);⑥反映考生英语水平的成绩证明或证书及其复印件(非网页截图);⑦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3);⑧公开发表文章、所获专利、科研成果的证明材料等;⑨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以下简称“少民计划”)考生须提供《少民计划报考登记表》;⑩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须提交《中国农业科学院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知情同意书》;⑪其他符合加分政策考生须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

同等学力考生还须提交以下材料:①相关专业大学本科全部必修课程的学习证明和成绩单(复印件应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②在所报考专业领域的学术期刊上以第一作者发表的文章。

2.复试考核

(1)复试考核内容

通过现场考核方式对考生的思想政治情况、综合素养、创新精神以及专业知识应用和专业能力等方面进行全方位考核,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复试内容包括专业基础知识(占复试成绩的30%)、综合面试(占复试成绩的60%)、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占复试成绩的10%)三部分。其中专业基础知识测试采取笔试方式进行,不少于60分钟,满分30分。综合面试、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逐一进行,其中综合面试不少于20分钟,考生明确表示已作答完毕的可提前结束考核,重点考核考生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的科研潜力和创新精神,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满分60分;外语听力和口语测试不少于5分钟,满分10分。

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都市所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认为有必要时,可组织开展对考生的再次复试。

(2)复试成绩和录取总成绩的计算方法

录取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四、调剂工作

根据有关规定和要求,都市所2026年生源存在紧缺状况的专业,将从第一志愿报考其他院校的考生中调剂,调剂公告经本单位研究生招生工作小组审议和研究生院审核后,在本单位网站和“全国硕士生招生调剂服务系统”(以下简称“调剂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yztj/)发布。

考生须经“调剂服务系统”填报调剂志愿,研究所按规定进行筛选。拟复试人员名单经研究生院审核后,通知考生。

五、录取工作

(一)“六不录一保护”

1. 思想品德考核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2. 复试成绩不合格(低于60分)者不予录取;

3. 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4. 应届本科毕业生、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的本科生考生,入学时未取得国家承认的本科毕业证书或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者,录取资格无效;

5. 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6. 录取检查过程中发现报考资格、录取条件、录取程序等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

7. 依法保护残疾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拟录取

研究所根据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体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按“三重一大”议事规则审议后报研究生院审定,并按规定在研究所网站公示。公示时间不少于3日。

(三)预录取

公示结束后,研究所将拟录取名单报研究生院。研究生院按规定程序确定“中国农业科学院2026级统考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名单”,并在研究生院网站和教育部“研招信息公开平台”公示7日。

(四)五点要求

1. 材料复核。考生应在复试现场提交资格审核材料原件或复印件,否则取消复试资格。

2.定向培养协议。定向就业的硕士研究生,预录取前须与研究生院、用人单位三方签订定向培养协议。

3. 非全日制报考人员。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原则上招收在职定向就业人员。因报考硕士研究生引发的考生与所在单位之间的一切问题,由考生自行处理,招生单位不承担责任。

4. 报考信息。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作修改。

5. 全面复查。入学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研究生院将对所有新生进行全面复查,不合格者,取消学籍。对弄虚作假行为将按规定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体检

体检工作在确定拟录取名单后进行,采取由考生自行体检并寄送体检表的方式进行。根据有关文件要求,拟录取考生应在当地二级甲等以上(含二级甲等)医院进行体检。为避免漏项,请各位考生统一使用附件4的体检表。

七、监督与复议

(一)实行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都市所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对复试过程和复试录取结果的公平、公正负责。对发生违法违纪违规行为的,将按规定追究责任。

(二)实行监督制度。都市所招生工作监督组及研究生院复试督查小组通过复试现场巡查或远程平台检查等方式,对复试工作进行全面监督。

(三)实行信息公示公开制度。都市所复试基本分数线、复试和拟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复试名单、拟录取名单等信息及时对外公布。

(四)实行申诉复议制度。保证投诉、申诉和监督渠道畅通,及时受理考生投诉和申诉。

都市所考生接待电话:028-60667337都市所招生投诉电话:028-60669269

研究生院招生投诉举报电话:010-62162692

八、其他

本办法由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负责解释。如内容与教育部、北京市招考委、北京教育考试院、中国农业科学院研究生院的政策相冲突,以上级最新文件要求为准。联系地址:四川省成都市天府新区兴隆街道蜡梓东街36号

联 系 人:杨老师 028--60667337

邮 箱: nascky@caas.cn

中国农业科学院都市农业研究所

2026年3月19日